本報訊(記者辛欣通訊員王宏力)10月25日,迎澤區一處工地的焊工違章電焊作業引發火災。4名工人幫忙撲滅火後,為不影響施工進度,竟擅自清理了火災現場,結果因故意破壞火災現場也被行政拘留。當晚7時許,郝莊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,新溝村一處在建高層住宅樓32層樓頂發生火災。民警趕到後發現,雖然火勢很快被撲滅,但現場已被擅自清理乾凈,火場的原始狀態遭到嚴重破壞,給消防人員勘驗現場調查火因帶來很大難度。經民警深入調查,火災是由於焊工肖某違章作業引發的。肖某在電焊作業時沒有在周圍採取消防安全措施,導致飛濺的電火花引燃了可燃物。張某、王某等4名工友隨即趕來將火撲火。為不影響施工進度,他們撲滅火後未經消防部門許可,擅自清理了火災現場。依據《消防法》相關規定,民警對過失引發火災的肖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,對故意破壞火災現場的張某等4人處以行政拘留15天。民警提醒市民,發生火災後,切勿擅自清理火災現場以及移動現場的物品和物證。  (原標題:違章電焊引火災 擅自清理也受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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